首页/ 组织机构 / 协会职能


黑龙江省建设安全协会职能
 
  一、宣传和贯彻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标准;
  二、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,规范行业行为,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;
  三、参与制定、修订建设安全技术标准等,组织行业标准的实施;
  四、参与有关建设安全行业发展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,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,或受政府委托举办有关的听证会、论证会;
  五、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受政府委托,开展行业管理,如行检行评、行业统计、行业调查、发布行业信息、公信证明、行业准入资质审核等;
  六、组织建设系统安全培训、技术咨询、信息交流、经验介绍、开展产品推介活动;
  七、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,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;
  八、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;
  九、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评定;
  十、收集、储存、整理提供有关职业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信息、资料;编辑出版有关安全科学技术刊物;
  十一、反映会员要求,协调会员关系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
  十二、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的其他职能。